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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在父亲昏迷不醒的情况下,把父亲的肾偷捐出去了(未经父亲同意),这合法吗?
父亲,器官,女儿女儿在父亲昏迷不醒的情况下,把父亲的肾偷捐出去了(未经父亲同意),这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天啊,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谢谢网络,奇人怪事让我走耳闻目睹,别让钱堵了心,迷了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是不合法的,捐赠器官都要本人同意,是自愿行为。在父亲昏迷不醒的情况下把肾偷偷捐出去了,这种子女还有人性吗?你是把肾捐了还是卖掉了只有你自己清楚了,良心过不过得去只有只有你知道。
法律上:
父亲在昏迷的状态,女儿不知道究竟是何居心把父亲的肾以“捐”的名义弄走了,肯定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要不然肯定又有一些没没良心的人形而上效,做出类似此类的违法事儿来圈钱,现医院捐肾也不是你想捐就捐,还要匹配等一系列程序,都是需要本人完成,也不知道哪家黑心的医院能做出这种事情。
情理上:
都说女儿是父亲贴心的小棉袄,这种小棉袄是拿“黑心棉”做的吧,要不然怎么会这么无情把自己的家人置于死地,就算说女儿和父亲有什么仇恨或不和之类的,也不能在父亲昏迷不醒的时候做这种违背良知的事情啊,今天能对养大自己的父亲下毒手,明天不知道她的哪位家属那么“幸运”被强行捐肾捐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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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法。公民生前的器官捐赠必须出于本人的真实意愿,并且需有书面形式确认,父亲在昏迷中并未死亡,女儿无权捐献其器官。
法律依据: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规定 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京悦所徐凯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不是被套路了,父亲生病,女儿会把父亲的肾捐出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养到这种女儿,上辈子做了孽了,真她妈可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法,因为父女是一种亲情血统关系而不能主使他人自身权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发生,除非她父亲已经被诊断为脑死亡。
现在器官移植管理很严格,对医生和医院都有相应的管理要求,活体器官移植还要经过伦理委员会评估。
不按规范进行移植手术的医院和医生,都会受到严肃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还用问合法不合法?太可怕了。是真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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