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深圳虐童事件,会被判刑吗?
孩子,父母,行为深圳虐童事件,会被判刑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新京报快讯 12月23日上午,一段疑似小女孩遭虐待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中,小女孩多次被一成年女子及一名身穿美团外卖服饰的男子摔打、脚踹、扇耳光。美团外卖官方微博称,经查,该男子刘某曾为深圳美团外卖骑手,于12月6日已离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还是等,专家学者们来说吧。我想问一句,法制社会文明人在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作为一名父亲,我不忍心看完这个视频!
作为一名教师,我强忍住悲愤看完这个视频!
我也打过自己的孩子,为了教育他,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去承担相应的后果!
我以为,爱孩子,是每一个父母的天性!
给孩子必要的教训,是父母的责任!
但视频里的这一对父母,已经超出了教育,已经看不出“爱”!
实实在在,那是发泄,是暴力,甚至,是一种涉嫌犯罪的行为!
先看母亲的抱摔——这一动作,如果不是专业的摔跤手,也一定是练过的——难道,使用这个女孩练出来的?
我完全不忍心评论——如果我在现场,我会动手,虽然,我一直坚持理性,我明知我的动手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但为了这个孩子,我宁愿自己失去自由!
到最后,估计只有3岁左右的小孩,也学着父母的样子——潜移默化的熏陶啊,这就是家庭教育!
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原因。不过,初步估计,应该是在辅导作业的时候,或者,作业或者学习,是一个诱因!
但,法治社会,我们还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这让人神共愤的两个人(我强烈的控制住自己,没有写下“畜生”两个字——因为,别人不文明是别人的事,但我必须文明!),该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第一,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该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该两名成年人(请允许我后面不再用“父母”来称呼,我觉得,这是对“父亲”“母亲”两个词语的玷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无疑!
第二,可能涉嫌虐待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关于是否是“情节恶劣”,司法解释中是这样描述的: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只要不是有意对被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不应以虐待罪论处。
无疑,该两名成年人的行为,属于“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被害人是年幼”三种规定,可以算得上是“情节特别恶劣”!
因此,该两人应该已经触犯《刑法》,涉嫌虐待罪!
第三,建议剥夺该两人的监护权,并依法支付抚养费用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鉴于该两人的行为,情节恶劣,对未成年子女影响太大,可以依法剥夺其监护权。
根据《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但剥夺其监护权之后,该两人还必须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者协商,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并承担孩子的教育医疗等相关费用。法院和所在街道社区,应主动承担起追偿责任!
当然,最终的判决,还是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目前,当地的公安、街道社区及妇联等已经迅速行动起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孩子,一定会得到妥善的安置,这个可爱的又可怜的孩子,一定会有幸福的今天,美好的明天!
写着写着,泪水,已经湿润了眼眶:
——孩子,别怕,相信,这个世界有爱!
——孩子,别仇恨,相信,还有血浓于水的亲情!
——如果没有更合适的家庭,我愿意,让你做我的女儿!
——我愿意,陪你一起慢慢长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别人家的孩子像个宝,他家的孩子像跟草,判不判是法官的事,我相信我们的法律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