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法、术、势,该如何理解?
之势,国家,法令法、术、势,该如何理解?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法、术、势,该如何理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先秦时期,依法家代表在不同时期,对“法”、“术”、“势”作出的诠释,其中韩非所总结为最系统和完整,实际上“法”、“术”、“势”他们认为是帝王之术。其中“法”,指的是国家的法律条文,执行的依据;“术”,指的是君王统治的手段和策略;“势”,指的是统治者所具有的权力和威势。“术”、“势”合起来就是“权谋”。
在韩非之前,法家以商鞅、申不害和慎到为代表,三者同时在各自在所处国家推行变法,所侧重点不一样,结果就不一样。
而慎到在齐国时,提出不论哪个阶级,对君主的“尊”是非常必要,并提出通过中央集权,加强君威。只有君威发挥好,国家才能安定,法治才能治国。然而,齐国君主始终并没有真正落实具体措施,一直在讨论阶段,就这样扼杀了变法的萌芽。在经过前者的努力,韩非集其三者所引论的大成,将“法”、“术”、“势”融合运用,并完善了“法”、“术”、“势”的概念,使得更为具体。如“势”,他分为自然之势和人为之势,由于自然形成的条件是偶然的,因此他将人为之势,细分两部分:智慧之势和威严之势。即前者是指君主善于将世间的智慧纳入自身中,为己所用;后者则保持政治上的权威。韩非认为:“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权,课群臣之 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用于统治者为更好的驾驭群臣,治理国家,实行控制和反控制的手段,也可以狭义成为“阴谋之术”,他总结使用范围很广,包括君主决策,君臣权责分配,和百官驾驭和管理等内容。而作为根基和重点的“法”,他提倡:“法也者,常者也。” “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他推崇法治为根本,而非人治驾驭之术,必须明确法令,才能得以成国家坚实的基石,确保法律对各阶级的维护和统治,有理可依,有据可循,保证国力持续能增强。他总结三者之间的关系说:“人主之大法,非法则术也。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关于势,韩非指 出:“君持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因而韩非主张“法“”势”合一效果最为佳,认为“抱法处势则治”。最后他结论法、术、 势三者完美的运用,天下则在掌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认为,应该是势、道、法、术的解决之道逻辑。
凡事因势而起,因道而兴,因法而活,因术而成。世间万物皆遵从这一原理而存在。
我们观世界处人生所需所用的思考,可以逆向而动。不要一开始就先从术的角度去思考,而是先从【势的角度】去思考它为何而起,再由【道的维度】去论证它兴盛道理,进而从【法的高度】去推理理论策略,最后再从【术的广度】中去选取和组合出最佳的解决方案。这样可以借由“势道法术”的精髓更好地发挥极致优势。
国学之深远博大,不是本人这类小卒可以解惑通透的,只是片言只语的拙见。如能有些许帮助,不胜荣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主要徒及中国古代思想史,“法”,即法家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荀子、韓非子、商秧等。他们是一帮朴素唯物主义者,主張变化图强,严刑俊法。并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提出“时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异";只要能富民强国,就不要遵循旧制,因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缺点是“法"很难把握“度",为当权者烂施酷刑大开方便之门。
“术",即为儒术,儒家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孔子、孟子、朱程礼学等。他们主張“天不变道亦不变”,为唯护古代的统治秩序建立不朽功勋,他们提出“三網五常",规定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制社会,对古代社会起到了极大稳定作用。缺点是因循守旧,禁锢了人们新的思想的产生,以至于到了十九世纪全世界都走向了现代文明而我们还在闭关锁国。
“势"即为兵家。主要代表人物有孙武、孙膑、吴啟等。他们提出了百战百胜算不得高明中最高明,不战而胜才算高明中最高明“即不战而屈人之兵”。这就要求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诸多方面实力与军事实力相匹配,这就是“势"。所谓“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
他们还提出了一个著名论断:“知已知彼,百战不殆",这一科学论断一直延续至今。
纵观古代治国,统治阶级为巩固自已的统治,表面上尊循儒家思想为正统,实际上诸子百家思想都兼收并蓄,借以愚弄民众,唯护森严的宗法等级制度。
上一篇:S4冠军打野DanDy出任RNG新教练,曾经打爆Uzi的他能胜任教练一职位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