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在城市遛狗,你看到多少人清理过狗屎和狗尿?如何评价这种现象?
养狗,的人,主人在城市遛狗,你看到多少人清理过狗屎和狗尿?如何评价这种现象?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极少极少,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养狗的大都心理不正常,而且还很自己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极少数,养狗素质好的少之又少基本上都是素质太差的人,不考虑公共场的卫生所及他人的感受,只知道有多余无聊寂寞的时间以遛狗的方式去打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狗粑粑10个人有一个人清理!剩下的被风干了,变成粉末,灰尘!汽车来回跑被散在空气中,被走路人吸进了肚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养狗的人,我说实话我很少看到养狗遛狗的人擦狗屎,我非常反感,气愤!但我无能为力,只能管好自己,在公共场合就该给自家拴绳,就该给狗擦排池物,就该陪它终老,否则哪会引起公众反感?甚至有极端人士下毒?这是对自家狗的不负责任,出门遛狗拴绳,用纸擦狗屎,投入垃圾桶,弯一下腰的事,有这么难吗?养狗的人都应该有素质,文明养狗,与人方便,自己也方便,换位思考矛盾就很少产生,狗狗是无辜的,如果你受它,千万不要让狗远离自己的视线,远离人群,做一个文明,有素质的养狗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养狗人总是有一棵要害人之心!爱狗总要把狗屎也爱上!只识放狗咬人!破坏环境卫生!扰乱社会和谐和正常秧序!限制其他人自由,凌架在法律之上!把位置调侃在大众之上!养狗就是要咬人!养狗就是要破坏一切!养狗一定是法律不能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实事求是的说,捡屎的见过,冲尿的一个都没有,也没见过一个在狗要尿尿时主动把它牵到草中,而是任它爱在哪尿在哪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很少,多数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要起草《饲养宠物法》和《动物保护法》。
《饲养宠物法》应该规定以下事项、包含养宠物应该做到那些不做那些、出现狗伤人后民事赔偿制度、和主人应该承担那些民事和刑事责任;我认为下面几点可以参考;
第一、遛狗必须栓绳、不栓绳的给予行政罚款、第一次给予50-200元、第二次给予200-300元、最高处罚5万元;
第二、狗的狗屎必须由遛狗的包装到垃圾桶、不予处理的、发现可以给予行政罚款、第一次给予50-200元、第二次给予200-300元、最高处罚5万元;
第三、养狗去指定网站进行备案、包含犬种、年龄和宠物监护人、监护人应该是有独立民事行为人所在区域都备案、取消审批、备案就给狗证、无论是什么房都可以,不备案的如果出现伤人事件、赔偿翻倍;
第四、对于干扰邻居和其他人生活的、由受影响的人进行投诉处理、属于事实的、主人必须赔礼道歉和抑制扰民发生、适当赔偿精神损失、绝不改正或者无法改正的、狗应该交于收容所收养、当主人可以处理或者搬入其他地方后扰民等现象不会出现后后可以把狗接回来;但是在收容所的费用应该由狗主人承担;
第五、由于主人没有栓绳和管理不当导致狗伤人事件、狗主人支付医疗费以外、应对支付对应受害人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护工费、严重的还有营养费等等、受害人亲属来照顾的除了护工费以外还得支付亲属的误工费;
第六、由于主人没有栓绳和管理不当导致狗伤人导致残疾和死亡的(包含由于宠物没有打疫苗咬人后受害人狂犬病病发死亡)、除了参照工伤进行对应赔偿(包含死亡赔偿金、赡养费等等)、还得对狗和狗主人进行刑事处罚、处罚标准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标准去处理、针对饲养烈性宠物而管理不当和由于管理不当任由宠物伤人按照故意伤害罪、如果故意让动物伤人的按照故意杀人罪论处;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