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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城门关闭之后,回来晚的人还能进去吗?
城门,古代,的人古代城门关闭之后,回来晚的人还能进去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古代的城门都有严格的开关制度,一般是日落前关城门,明朝时未时二刻;宵禁的话戌时五刻关城门,在一个王朝统治稳定繁荣的和平时期,城门有可能是不关的,例如唐朝繁荣期的长安城。那么当古代城门关闭以后,外边的人还能进去吗?小乐今年十一刚好去西安城墙游玩了一次,认为正常情况是进不去的。
1.古代重要城市的城墙都高大坚固,四周往往还有护城河。这主要是为了防范外敌入侵,保护城中政府机构和居民的安全。在城墙的四周会有4个或者8个城门,用于通行,当然了,大城市各个城门通行的意义不一样,例如有些是出征的城门,有些是市集的出口等。在古代,如果城门夜间关闭,普通老百姓是不可能飞檐走壁翻越城墙的。
2.城墙作为最主要的城市防御工程,晚上关门后依然有人值岗,而且关闭不能随意开启,只有手续集全的皇差或者800里加急战报等个别情况。例如我们熟悉的“鸡鸣狗盗”这个成语的由来,如果能轻易的进去,那以孟尝君的地位和财力,还用的着这么麻烦用这下三滥的手段出城吗?不但城墙上有人站岗,城里晚上也会有人巡逻,古代不像现代这么自由,二更到四更之间,你上街让巡逻的看见,要挨上三十到五十板子,当然,生孩子、死人等特殊情况除外。
3.古时的城门开关制度已深入人心,既有城内人员安全的考虑,又有违反处罚的制度,人们都当是今天的交通规则一样遵守,回来晚了一般都去城外客栈歇上一宿,就如同遇到红灯停车等候一样。你闯红灯,也许下一秒就后悔莫及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进不去,除非你有令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照古代律令,宵禁开始就会按时关闭城门,城外的人不能入城,城内的人也不能在街上溜达。城门在关闭后,只要没有特别紧急的情况,无论是城内还是城外的人,都是不准随意出入城池的,一旦违反宵禁,轻则拘禁,重则就地正法。所以在城门关闭后,还未入城的人只能等宵禁结束后再入城。
那么有的朋友就会问了,如果真的在关闭城门前还没有进去怎么办?难道只能等到第二天才能入城吗?有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提前入城呢?当然规定是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在宵禁开始后,也不是不能入城。接下来我们先来了解一些古代的宵禁令:
古代宵禁令
宵禁令古已有之,“宵”是夜晚;“禁”是禁止的意思,是官府禁止民众夜间活动的规定,因此也称为“夜禁”。目的是为了防盗、维持治安,从而起到维护统治的作用。如果有人违反宵禁令,轻则拘禁打板子,重则直接就地正法。
《周礼·秋官·司寤》记载:“司寤氏掌夜时,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
早在周代时就有宵禁的规定,有“司寤氏”专门负责实行夜禁(司寤氏是周代专门负责禁止夜行的官府机构),这一官府机构根据星辰起落来确定何时实行夜禁和解禁,到了夜禁时,便会率领部署开始巡查街道,禁止人们在夜间出行、游荡,以及一些夜间活动。
后来随着西周灭亡,平王东迁,周王室开始衰微,对诸侯的控制能力减弱,周天子分封的各诸侯国不再遵守《周礼》,周王室制定的礼教和规章制度都遭到极大的破坏(礼崩乐坏),因此导致周代的夜禁规定不再具有强制性,时间也进入到春秋战国时期。
之后直到商鞅入秦,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实行变法改革,宵禁才被重新搬了出来,目的是为了加强统治需要,防止夜间产生的失火和骚乱,只有让社会秩序稳定,才能使国家强盛。之后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再到刘邦建立汉朝,宵禁制度也一直被延续下去。
根据出土的居延汉简记载:“禁吏毋夜入人庐舍捕人”。
在汉代时,只要到了宵禁后,官府中的捕快都不能在夜间闯入百姓家中抓捕罪犯,可见当时宵禁力度有多大,宵禁令不仅仅是针对平民百姓,就连官府之人也不能违反宵禁令。所以在汉代时,如果城门关闭后,普通百姓是指定无法入城了,只能等到第二天城门再次打开后入城。
那么王公贵族受不受宵禁的限制呢?答案还是不行。在《资治通鉴》中记载:有一次汉元帝派中书令石显去执行公务,而石显专门请汉元帝下了一道开门诏书“恐后漏尽宫门闭,请使诏吏开门”,意思是担心回来晚了,宫门关闭,不能进宫复命。以此可见,在没有皇帝下达特别诏令外,连皇帝身边的近臣也要服从宵禁制度。
唐代之后,违反宵禁要被打板子
之后随着朝代更替,制度越发完善明确。唐代的宵禁由金吾卫掌管,负责宫中及京城的日夜巡查警戒工作。唐朝的《宫卫令》规定:漏刻“昼刻”已尽后,官府衙门就会擂响六百下“闭门鼓”,表示宵禁开始,之后在第二天早上五更三点后擂响四百下“开门鼓”,表示宵禁结束。
《唐律疏议》记载:“犯夜者,笞二十。”
《旧唐书·本纪卷十四》记载:“中使郭里旻酒醉犯夜,杖杀之。”
闭门鼓擂响后,百姓就要赶在闭门鼓结束前回到家中,在闭门鼓后、开门鼓前的这个时间段内,只要在城里大街上行走就是触犯“犯夜”罪名,会被判以笞打二十下。《旧唐书》中曾记载,一位名叫郭里旻的宦官,就因晚上喝醉后还在大街上乱逛,结果被活活打死。
以此来看,别说是在宵禁后出城或是入城,连在街上行走都不行。不过唐代时的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为官府送信、等公事,或者是婚嫁丧葬、请医买药的私事,只要得到负责巡逻的官吏同意,还是可以在宵禁后行走,但是不能出城,同样入城也是行不通的。
明清时期,对犯“夜禁”者的惩罚有所增加,在夜禁后和开禁前不久犯夜的要被打三十下板子(京城范围加十下),实行夜禁途中犯夜者要被打四十下板子(京城范围加十下),另外疾病、生育、死丧等特殊情况可以通行,比起唐代及之前要更为人性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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