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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二婚老公结婚的时候他的房子没有付清,婚后共同付清房款,那么这房子是不是双方共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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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和二婚老公结婚的时候他的房子没有付清,婚后共同付清房款,那么这房子是不是双方共有的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最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2011年颁布施行)的相关规定,不管是头婚还是二婚,只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购买的房产,并且夫妻双方没有书面的协议,那么这房子就属于购买者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要对未获得房产的一方进行补偿。
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解释(三)》的规定,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如果只是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房产就归支付方所有。离婚时,如果房贷还没有结清,剩下的房贷就记为支付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支付的贷款及相应的房屋增值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所以,结合《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婚后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增值的部分会根据照顾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夫妻之间的约定
当然,也不能说没有支付首付款的一方绝对不可能获得房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夫妻之间采用书面协议的方面约定了财产的所属,那么改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最后,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来,和二婚老公结婚的时候他的房子没有付清,婚后共同付清房款,那么这房子不是双方共同所有。如果夫妻之间没有达成书面协议约定房产归谁所有,这个房产就归男方所有,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和相应的房屋的增值部分为共同所有。举个例子,如果房子的首付款为20万元,男方婚前已经支付了20万元的首付款和10万元贷款,离婚时已经共同还贷50万元,此时房子升值为100万元,那么未还清的20万元就划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共同还贷的50万元和对应的这50万元的增值部分(不是所有)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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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和二婚老公结婚的时候他的房子没有付清,婚后共同付清房款,那么这房子是不是双方共有的呢?
不算百分百共有,只算婚后共同还清房款的那部分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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