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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交大巴上有人抢夺司机方向盘,其他乘客有权利制止吗?事后会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乘客,司机,方向盘如果公交大巴上有人抢夺司机方向盘,其他乘客有权利制止吗?事后会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1.一是街上遇到自行车或汽车将撞到身上,我肯定一脚踢在自行车头或用双掌击在汽车头,阻止他撞到我身上,防护自已身体。
2.另一件是在上海奉贤,四个刑满释放人员持棍打我,我躲闪的同时毫不犹豫迅速用掌背向四人脸部眼睛处甩去,然后迅速跑开。保护自己的生命要紧呀,就算把他们打伤也值的。
3.另一个例子在莘庄同联防队员发生争执,他们6人围着打我一个,我迅速准确格档开,保护自已免遭伤害,我不管你是联防队还是流氓,一样正当防卫;
其实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不应是我个人有这样的想法,我们每一个人应有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的权利,别傻傻的被坏人伤害了身体甚至丢了性命都无处喊冤!与其这样宁可我正当防卫打伤他,事后拘留或坐牢,也不让他轻易得逞!我们的正义观和正当防卫观念极重要!
2018年11月3日,晚上看到一张图片觉得很意思,把图加在下面。总结的说,公共汽车上的每一个人都有共同的安全利益,这包含着每人的生命权利、健康权利和财产权利,理应大家齐心协力维护好公共安全,对每一个人都是有利的。当有人在行驶的公共汽车上危害我们的安全利益时,真希望大家能站起来制止这危害行为,共同发出:谁打公交车驾驶员,我就打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重庆大巴坠江事件的真正原因得以曝光,再次让我们见识了无理乘客干扰司机的巨大危害,可以肯定的说,重庆大巴坠江事件的整个过程,如果没有这个恶女子的粗暴殴打司机,我想这个悲剧是可以百分之百避免的,不殴打司机司机肯定不会急眼,也就不会回击进而使车辆失控了。
这个无耻女乘客的蛮横之举,不但丧送了自己,也让其它十几名乘客成为了她的殉葬者,你那条贱命不值一钱,可无辜者的生命那可是高于一切啊,他们凭什么为你的无理埋单,实在让人可恨!可叹!可怜!
回到这个话题本身,如果公交大巴上有人抢夺司机方向盘,我认为乘客是有权利进行制止的,事后不但不应该被追究责任,相反还应表彰乘客见义勇为,我们必须树立和倡导这样一种风气,不管在什么场合什么环境下,对于那些陷他人于不利的不法之徒,每个旁观者都应当勇敢的站出来制止,我们要在法律上予以保障,给他们撑腰。
试想,在重庆大巴坠江事件当中,如果我们13名乘客当中,哪怕是有一个人,在司机和乘客发生言语矛盾之前就站出来劝说几句,或者上前直接阻拦乘客的不理智行为,我想都不至于发生这样的悲剧。所以说,我们对这种行为不但不能追责,还要积极提倡和表彰才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现在的执法理念,有谁敢去阻止呢?要是在阻止过程中导致肇事者突发意外,阻止者不就要承担一定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整理事情,必须先改善心情。
如果司乘打斗,再加上乘客之间打斗,会出现更多更大的麻烦。这是一,
二,公交车的秩序必须有监控上的应急作用,马上有治安或交警处理。
三,有人侵犯司机,司机第一时间是停车解决,报警,这是最安全的!
四、对抢方向盘的乘客要有入刑的判罚。
五,做好宣传,提醒乘客如何识别警情,配合司机做一些疏导。
六,提高司机的职业素养,文明用语,公交司机不能爆粗,自惹麻烦。文明服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公交大巴上有人抢夺司机的方向盘;
那么
第一,抢公交司机方向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劫持汽车罪
《刑法》第122条规定的劫持汽车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汽车的行为。劫持这类交通工具,就有可能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和不特定多数旅客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毁损。
第二,抢公交司机方向盘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严重危害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的犯罪。这种方法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多数人或者不特定的人重伤或者死亡。亦即是说,其抢夺方向盘的行为,会让司机无法正常控制车辆,它不仅会危害乘客的生命安全,还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从而构成了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因此,当抢夺行进中的公交司机方向盘或殴打司机的行为发生时,无论其原因是什么,都是一种可能给公共安全带来巨大损失的行为,其他乘客有权制止。
这个时候出来制止这种行为不仅是保护自己的安全也是为了整车人安全,也不仅是正当防卫,同时还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不但不会追究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还会得到法律支持和社会鼓励及表彰,并得到社会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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