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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打转响灯正常行驶右转弯时,一电动车未与车辆碰撞倒地受伤,交警判机动车全责。这样合理吗?你怎么看?
电动车,机动车,机动车道汽车打转响灯正常行驶右转弯时,一电动车未与车辆碰撞倒地受伤,交警判机动车全责。这样合理吗?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汽车打转响灯正常行驶右转弯时,一电动车未与车辆碰撞倒地受伤,交警判机动车全责。这样合理吗?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大原则的前提下,这个判罚是合理的!首先汽车是右转弯,要让直行车辆和行人;其次,右转车辆必然占用了非机动车道,再说现在的交通法本来也是优先照顾弱势一方的。虽然没有发生实质上的碰撞,但是电动车是因为紧急避让而摔倒,肯定是判机动车全责!就算电动车的功率和重量超标也没用,因为这不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除非电动车制动器无效或者失灵。不过这点很难证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再一次声明,悟空,为什么你老是搞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出来?你想让我们做多少假设?麻烦你搞清楚再发出来好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碰撞事故全责基本成立,首先转弯的时候要先开启转向灯并确认所并线道路内无直行或影响道路内其他车辆及非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并且要注意所进入路口内的斑马线行人做到礼让确保安全才可以并线转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什么是交通事故?车辆与车辆,车辆与行人所发生的接触叫交通事故,跟据题意,这个电动车摔倒不是交通事故,可是因为受到机动车转湾影响而摔倒,机动车负一定责而不全责,骑电动车也有一定责任,一般交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或机动车次要责任,电动车主要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理!机动车全责没问题!前提是对方不是故意碰瓷。其实,右转弯比左转弯要危险得多,左转弯主要看对向车道,而右转弯要看的是后面非机动车,而后视镜往往有许多盲区,让你防不胜防,所以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车速、是否各行其道、其他行为是否有违章,这些都在考虑范围,只要你有,不是全责也不能无责。建议多熟悉交通规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右拐车道跨越非机动车道,机动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如果没有跨越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以个人所见,机动车未与电动车发生相互碰撞的情况下,出现电动车倒地受伤的情况,应该在现场有多种情况,只有我们分析清楚了一些现场的情况,才能够下结论。1是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相互独立行驶的情况,如题所述,在机动车没有与电动车发生碰撞的情况下,电动车摔倒碰伤了;当机动车打转向灯右转,而电动车也是右转,此时突然有另一个电动车,或人力车,或自行车加速直行或右转,由于在非机动车道内突发的道路状况,使电动车始料不及,发生了与机动车非接触的碰撞,且发生了碰撞倒地受伤的情况;反之,或是由于电动车是直行,而受到左侧右转弯的非机动车加速影响,电动车造成了与机动车非接触的碰撞倒地受伤情况;或是电动车是直行的情况,由于右转机动车观察不细,或是没有采取减速慢行,或是由于电动车主观意识的作用,采取了剧烈的刹车操作,而发生了与机动车未发生碰撞的电动车倒地受伤的情况,以上所述,我们都可以认为是一种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各行其道的情况下,而发生电动车非接触碰撞下,而造成的倒地受伤情况;2是当机动车道右转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为混流共用车道的情况,在这种道路的情况下,发生如前述的种种情况,也是有可能的;或这种混流共用车道内发生这种非接触碰撞倒地受伤的情况可能性会更大一些…综上所述,在上述现场的各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判定事故的责任,这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既这种未发生碰撞而发生倒地受伤的事情,应该或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与机动车没有关系;二是与机动车有关系,或认为是机动车的全部责任;如机动车在右转弯的行进中,与电动车相向而行,没有产生交集;或电动车摔倒在地的时刻,机动车实体位置并没有与电动车发生平行或交叉的情况;或许是电动车摔倒在地的时刻,只是机动车刚刚有右转的趋势(如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离的情况下),该种情况下,“事故责任”应该完全与机动车无关;如果发生由于机动车转弯超速或观察不到位的情况,而造成电动车为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采取的紧急避让措施使其摔倒受伤,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负全责是毫无疑问的,除此以外,这种非接触碰撞倒地受伤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各种机动车或电动车相互负担部分责任的情况…仅供参考,谢谢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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