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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2600人)
2020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2600人)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四)体检
各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考察
各地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审核通过者予以招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三支一扶”专栏公布。
(六)培训上岗
培训工作在省“三支一扶”办指导下,由各地“三支一扶”办负责实施。经培训合格后由省“三支一扶”办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并按要求上岗。
体检、考察、培训工作于2020年9月25日前完成,10月1日上岗。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人员待遇
(一)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 人员就业力度。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不再约定试用期。
(三)各地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四)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三支一扶”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五)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政策。按规定做好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等工作。“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分配方案一.doc(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报名)
2、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分配方案二.doc(限2018年、2019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报名)
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报名地点(网址)及电话.docx
4、河南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docx
原标题:河南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he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402880812fba20d4012fddefa8781402/9ea08859e71549f7acb24b1989caf7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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