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教育培训类教育培训类
深圳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深圳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如外企、私企、民企)、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地(市)以上垂直管理单位中驻县(市、区、旗)以下机构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如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计算从其入学报到之日起至毕业证颁发时间止;留学回国人员在校期间计算从其入学报到之日起至国(境)外学位证书颁发时间止)。
上一篇:深圳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哪些
下一篇:深圳公务员考试行测考什么内容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